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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电中国政府网23日全文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切实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通知提出,必须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实施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可靠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城市化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努力处理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最近一个时期,一点地方积极探索,陆续提出农村生活人口定居城市的政策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问题。 有些地方无视当地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现实的状况,另一方面不顾追求城市规模城市化速度的城市类别无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些地方一味放宽定居城市的条件,有些地方擅自突破国家政策,群众 如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不及时妥善处理,城市化就会依法严重影响健康秩序的进行,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稳定,也直接影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积极切实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征得国务院同意,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快速发展观,城市化快速发展尼 并按照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规律,统筹推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市和谐快速发展,将非农业产业和农村生活的人口秩序转移到中小城市和建设城市,呼吁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人口定居

(二)立足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多次统一计划

二、通过分类确定户籍转移政策

(三)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设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包括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在当地注册常住户口 城市综合负荷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具体规定合法稳定的职业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范围、条件等,并且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长期在当地工作的工人、商人城市定居

(四)设区的市(不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的职业3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与本人共同生活的配 中西部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职业年限要求。 城市综合负荷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的职业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而且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长期在当地工作的工人、商人城市规定 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生活的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和执行现行城市定居政策。

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六)农民宅基地采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现阶段农民工是否定居城镇,放弃与宅基地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原,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地回收。 吸引农民到城市定居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充分考虑农民现在的利益和长期生活,不能脱离实际,不能下达强制命令。

(七)要反复限制土地用途,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计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验,确保擅自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损害农民权益

(八)禁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法将农民集团的所有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团经济组织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都

四、着力处理农民工的实际问题

(九)农村生活人口已经定居城市的,对不具备与当地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的定居条件的农民工,比较完善相关制度,劳动报酬、孩子上学、技能训练、公共卫生、住房

(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互相促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快速发展。 尊重农民在城镇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

(十一)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为其他临时居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导致暂留人口学习、从业和生活不便的相关政策措施必须集中整理,该编辑的认真编辑,应该废除的坚决废除。 今后,请采取就业、义务教育、技能训练等相关政策措施,不要与户籍的性质挂钩。 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 逐步实施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具体方法由公安部和有关部门研究,按程序报告批准后实施。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户籍管理制度是基础的社会管理制度。 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从全球和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到该员工的重要性、诸多复杂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为国家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纪律,落实责任,改革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各政策措施和职工部署的

(十三)国家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属于中央事务权,地方在国家明确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的大体和政策范围内,结合当地进行实际探索,制定具体措施。 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不得各行其是,不得禁止整理已经制定的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本通知精神 要认真新旧政策措施的联系,防止引起不稳定的问题。

(十四)公安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落实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执行本通知的情况报国务院。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