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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条例从年5月1日起施行。 日前,国务院法制事务负责人就有关条例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饲料的质量安全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问:为什么要修改现在的条例?

答:现行条例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维持人民健康发挥着重要意义。 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增强,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现在的条例 二是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处理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守质量安全规范的问题。 3进一步规范饲料采用,养殖者不按规定采用饲料,处理养殖中擅自添加禁止物质的问题四、完全监督管理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价格。
:进一步确定政府及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完整的责任机制,对保证饲料质量安全起重要作用。 因此,根据现行条例规定的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条例完善如下。

一是增加了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责任。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了饲料管理部门的责任。 规定: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监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根据监视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警报新闻。 农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推进,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地采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三是增加了饲料管理部门依法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规定:农业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职工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疏忽职务、徇私舞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及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购买原料要检查和记录。

问:饲料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是饲料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如何防止饲料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对此,条例做了那些规定吗?

答:生产公司是饲料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是饲料质量安全的来源保障。 为了保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一是增加了生产公司购买原料的检查和记录制度。 规定:生产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检查或检查购买的原料,忠实记录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说明书文件编号等。

二是完善了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规定:生产公司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采用规范,对生产过程实施比较有效的控制,实施生产记录和产品残留注意制度。 禁止使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三是确定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规定: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必须包装的包装必须附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原料构成、储藏条件、采用证明、观察事项等复印件。

经营者不得开箱、分装饲料

问:目前,中国饲料经营者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假销售假期、违法加工、添加违禁物质等导致的饲料质量安全事故。 为了处理这些问题,条例制定了那些规定吗?

答:为了进一步规范饲料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

完善进货检验制度。 规定:经营者到货时必须检查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 禁止经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二、经营者规定不得开封、分装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再加工或添加任何物质。

三是增加了产品追溯制度。 规定:经营者必须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说明书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的保存期限必须在2年以上。

规范防止饲料违法添加

问:动物养殖中,养殖者不按规定采用饲料、饲料添加剂,经常发生在饲料中添加“β受体激动剂”等违禁物质的现象,直接影响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 对此,条例是否规定了那些对比措施?

答:进一步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安全采用,防止非法添加,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是条例要点处理的问题之一。 对此,条例规定如下。

一是确定禁止采用的物质种类。 农业部禁止的物质及禁止使用直接或潜在危害人体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反刍动物饲料中没有禁止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二是规范了养殖人员的录用行为。 规定:养殖者按照产品采用证明和观察的几个事项采用饲料,采用饲料添加剂时,必须遵守饲料添加剂的安全采用规范。

三是特别加强了自配饲料的管理。 规定:采用养殖者自行配制的饲料,不得遵守自行配制的饲料采用规范,对外提供。

不良记录生产经营者名单公布

问:在及时比较有效地调查违法行为、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打击力等方面,条例有那些规定吗?

答:为了确保各管理制度实际落下,根据执法实践的需要,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措施,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完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提取制度。 规定:饲料管理部门必须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提取,建立监督管理文件。

二是建立了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制度。 规定: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布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三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撤销关联许可说明文件,生产公司负责人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采用农业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养殖动物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