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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度进出口(通常)(修订)规例》规定:“除非工业贸易署长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出口36个月以下婴幼儿配方粉。” “任何人违反修订规例,都是犯罪,如果被定罪,可以判处50万元和2年徒刑。 ”。 修订规例自年3月1日起生效。 据报道,各关口严密检举出境客人,几天后,已经有几十人因超限奶粉而被捕。
有些人可以理解为,“打击水货客将大量奶粉从香港供应链中带走”的目的是保护当地婴儿的奶粉。 有人认为这是市场规则的倒退,违背了自由港,对内地的很多人有很大的影响。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大体。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体或公司去该地区提供生产经营和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该地区市场。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实施高度自治,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但是,当然,限制本地区商品流失奶粉购买的方法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精神,违背了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
比起批评香港奶粉限制购买措施,更应该深刻反省内地乳制品领域的混乱,以此为契机,切实处理内地食品安全问题,建立乳制品产业的良好运作和监督管理机制,为内地婴幼儿提供高品质放心的配方奶粉。
据统计,来自香港的奶粉数量比内地婴幼儿奶粉市场的占有率低,人们不必因香港奶粉的购买限制而感到恐慌和焦虑。 但是,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总额居世界第一,在中国奶粉市场以西式奶粉为主力。 对内地乳制品公司来说,人们对提供的乳制品失去了信心,这是经济利益的巨大损失,也是社会责任严重不足造成的苦果,不得不说是中国乳制品公司的巨大悲伤。
对内地政府来说,对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对不起”是不够的,“国家质检总局称奶粉合格率为99%”缺乏说服力。 为了真正处理人们对国产奶粉的信心问题,除了强调和切实执行公司的责任外,政府的监督管理是其重要环节,政府必须切实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
对比国产乳制品缺乏足够自信的现状,政府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玩法,为提供高质量、放心的奶粉提供保障。 其前提是完善相关指导、诱惑和监督管理,确保提供的奶粉等食品安全可靠。 政府必须大力推进和普及母乳喂养的利益,并深刻反省奶粉等食品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监督管理问题,制定并完全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切实执行过程监督管理,事先许可,事件中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有限政府大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比较有效地调节,领域组织或中介机构可以自主管理,以及行政机关使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法 但是,从现在中国乳制品市场的状况来看,没有政府的科学限制,对乳制品公司的自律能力没有自信。 为了重建人们对国产奶粉等食品安全的信心,政府规定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如何落实和完全确立政府对乳制品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方法,提供政企合作、高质量、放心奶粉的良好运作机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杨建顺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不自然了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