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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所宣扬的“法轮大法”完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传播迷信,哄骗“法轮功”习练者,使他们一步步走上邪路,使许多“法轮功”习练者走火入魔,致病、致残、致死。如有的因上吊、投河、投井而死,有的则用剪子将自己的肚子剪开找“法轮”而亡。“法轮功”组织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必须彻底清算,坚决处理。

本来一个真正的合法宗教,是叫人们诚实而不行骗;叫人们做善事,命人行善,止人作恶,而绝不是叫人走火入魔,致残、致死;叫人们讲宽容、忍让,而不是煽动教徒闹事,围攻这里、围攻那里。而李洪志所宣扬的“真、善、忍”,自称是传扬“最高佛法”,而实际只是一个幌子。他所宣扬的“真”,实际是假,他的“法轮大法”是盗窃了佛教、道教的一些名词、术语,又利用一些科学名词编成的歪理邪说、伪科学,能说是真的吗?就连李洪志本人为了欺骗群众将自己的出生日改为与佛祖的出生日相同,其目的是企图说明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纯属一脉假货色。李洪志所宣扬的“善”,实际是恶,在他的“法轮大法”和他的各种欺骗宣传下,有多少人因练功致死,有多少人因练功而变成神经病患者,又使多少个幸福家庭家破人亡,哪里有一点善的意思,这是不可饶恕的罪恶。李洪志所宣扬的“忍”,实际是暴,对他的“法轮大法”只要有人提出一点不同意见,就暴跳如雷,于是便组织、煽动“法轮功”习练者去围攻。李洪志和他的核心骨干们这样干当然有他们的阴谋。

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组织,不仅通过向练功者销售各种宣传“法轮功”的图书、图片、音像制品、练功用品等而又大发横财,形成了产业。